會員條款協議
歡迎您加入會員並使用 Bullhorn Tech 牛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仔細詳閱本服務條款協議合約的所有內容。當您在線上勾選同意鍵,註冊完畢、開始使用本公司之相關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詳盡閱讀、知悉本服務條款,並且同意接受遵守以下條款協議之約定。
立約人牛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係指利用網路提供線上服務之人,茲因 Bullhorn Tech 牛角科技服務提供事宜,與使用 Bullhorn Tech 牛角科技之人(以下稱「乙方」)訂立本線上遊戲服務提供契約(以下稱「本合約」),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一、認知與接受條約
倘若本合約其後如有任何增刪修改,您不同意任何合約條款或使用規範,請勿註冊帳號或使用本服務。您於線上勾選同意鍵時,亦推定您願意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然相關法律規定如有變改時,亦同。
◆名詞定義◆
以下名詞定義適用於本合約與各項會員服務條款協議中:
- 遊戲網站:係指由甲方為提供乙方登入或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 線上遊戲:係指乙方以其設備透過網路傳輸的方式,於牛角科技內始得操作、進行之電腦遊戲軟體。
- 外掛程式:除甲方提供之線上遊戲程式、服務程式與乙方電腦設備之作業系統程式、輔助作業系統運作之相關程式、連接網際網路所需之必要程式外,非甲方所提供之影響甲方線上遊戲程式、服務程式運作或影響封包傳輸之程式。
- 程式異常或漏洞(BUG):非甲方設計遊戲程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 封包傳輸:資料在網路上傳輸時,需分割為數個區塊,每一個封包內含部份傳輸資料與表頭資料、封包型態、送件者與收件者的位址等資料。封包首先會傳送到閘道電腦,閘道閱讀目的位址後,將封包傳送到鄰近閘道,如此反覆進行,直到一閘道認得封包所屬的電腦,將該封包直接送達目的位址。
- 遊戲 ID:係指乙方登入牛角科技服務時輸入之特定帳號。
- 遊戲暱稱:係指乙方於牛角科技提供之線上遊戲中自行設定的角色名稱,不得任意更改。
- 遊戲管理員(GM;Game Master):由甲方所聘任並且擔任維護遊戲進行之順暢、公平與提供遊戲操作問題解答或其它會員服務相關事項之人員。
- 遊戲戰績:乙方於牛角科技與其他使用者競技下之成果(包括但不限於積分、虛擬貨幣與其它)。
- 遊戲權限處分:係指限制乙方登入其遊戲服務,或以扣除虛擬物品、遊戲數據及刪除角色等方式,暫時或永久禁止乙方使用服務之權限。
- 遊戲歷程:係指乙方進行線上遊戲時,甲方系統可得提供之電磁記錄。
- 遊戲相關管理規範:係指由甲方訂立,專供為規定牛角科技提供之線上遊戲進行方式、會員行為等相關條款。
- 會員系統服務合約:係指包括但不限於會員系統服務合約、停權管理規章、客服中心內容、公告事項、個人資料暨隱私權保護政策等。
◆條約內容◆
- 倘若係無行為能力人(例如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應由您的家長或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為之;如係限制行為能力人(例如年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由家長或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合約。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公司服務時,即表示您對本合約其勾選同意鍵及其它意思表示,均視為已取得家長或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 甲方有關遊戲服務之公告、活動規定。
- 費率表、遊戲相關管理規範、客服中心內容、公告事項、個別服務申請規範等。
- 甲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 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保障其相關權益,甲方應於各產品包裝及各遊戲官網標明遊戲分級標誌及適用年齡層。乙方有義務至各遊戲官網確認上揭各該遊戲分級標誌及適用年齡層,是否適用於乙方之個別情況。
- 乙方於合約審閱期過後初次註冊帳號,進入顯示本合約條款之網頁,並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後,即推定乙方同意本合約條款之所有規定。
- 如本合約條款有所疑義,應為乙方有利之解釋。
二、服務範圍
係由甲方提供乙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線上遊戲之娛樂服務。此不包括乙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乙方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以及負擔接上網際網路之費用及電話費用。
三、會員責任與義務
◆真實資料登錄◆
- 若乙方同意並需要使用甲方服務的所有細項,必須經過甲方制定之系統認證,否則甲方無須提供完整的服務內容。
- 乙方於註冊時須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且乙方所登錄資料事後有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或利用會員服務申請變更之。若乙方故意登載不實之個人資料即構成違約事由,經甲方發現並通知乙方更正,乙方應於七日內更正;如乙方仍未更正,甲方得停止其會員帳號使用權七日,且無須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如因乙方虛偽登載導致甲方損失,甲方得索取損害賠償及懲罰性違約金,同時乙方應自負相關民刑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偽變造文書、詐欺、妨礙電磁紀錄等相關罪章)。
- 如乙方提供之個人資料有填寫不實,或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或有任何其它誤導之嫌,於乙方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甲方保留隨時暫停乙方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包含但不限於暫停乙方遊戲進行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
◆服務使用原則◆
- 乙方不得利用本會員服務進行任何商業行為,如濫發廣告郵件、宣傳性商業網站等。
- 乙方不得利用本服務傳送、發表涉及謾罵、毀謗、不雅、淫穢、攻擊性、言論違背公序良俗之文章或圖片。
- 除了遵守本合約外,乙方同意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
- 乙方同意必須充分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 上述規定不代表甲方將會隨時對會員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乙方必須對自己所做之行為負責。如經甲方覺察或經他人申訴乙方有違反上述各款之情事或之虞時,甲方除有權逕行移除或刪除該內容外,並有權終止或暫停乙方之會員資格及各項會員服務。甲方如因此產生損害或損失,並得向乙方請求賠償。
◆帳密保護管理◆
- 乙方了解開始使用本服務,其牛角科技相關服務之帳號所有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得依本服務條款之約定使用。
- 乙方應妥善保管帳號與密碼,所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僅供乙方使用。密碼得依甲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甲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乙方之密碼。甲方應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乙方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 非因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而終止者,乙方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前項期間屆滿時,乙方仍未辦理續用,甲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若乙方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之情形,應立即通知甲方。
- 乙方應定期妥善的管理帳號,並定期更改密碼的設定,且勿隨意下載非法軟體,以避免駭客入侵。
- 為維護乙方自身權益,乙方應避免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出借或轉讓第三人使用;若有違反,乙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甲方得不予協助處理,乙方得自行負擔因此所生之相關風險與損失。
◆個資保密政策◆
- 對於乙方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甲方應依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甲方「隱私權政策」之規定處理。其中,乙方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於本公司,若有與關係企業異業合作時,甲方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踐行告知消費者之義務,就已知的第三方企業應先清楚告知乙方,甲方於進行行銷服務時,應提供乙方行使首次行銷拒絕權之機制。
- 甲方在未獲得乙方同意以前,不會對外揭露會員之姓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及其它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 政府機關依法律程序要求時。
- 受司法或警察機關偵查犯罪需要或其它有權機關之要求時。
- 因會員之行為違反法令或本服務相關規範之規定時。
- 於維護公益或其他乙方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或在緊急情況下保護甲方權利時。
- 甲方不會向任何人士或公司提供乙方的個人資料。但在以下的情況下,甲方會向其他人士或公司提供乙方的個人資料:需要與甲方之合作夥伴、為甲方執行工作的承包商或供應商,以及其他共用乙方的資料,方能夠提供乙方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者。
- 乙方得以透過連動或第三方平台(包含透過連結、廣告或其它方式)、社群網路(例如:Facebook、Google等)存取甲方所提供之各項服務。當乙方透過連動或第三方平台存取服務時,應了解該等第三方平台擁有其自身的資訊政策與規範,需自行考量其風險並謹慎為之。為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乙方知悉其隱私權規範及使用說明與合約條款,以了解該等第三方平台如何蒐集、使用、授權或分享資訊。當乙方已勾選同意或按下確認按鈕並開始使用連動或該等第三方平台存取服務時,則視為乙方知悉其風險且同意其隱私權規範及使用說明與合約條款;針對該等第三方平台如何使用乙方的資料、蒐集與保管或其網站上之內容,甲方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特別約定事項◆
- 雙方如基於特定事項另行簽訂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書、和解契約等(以下簡稱「補充條款」)時,補充條款視為本合約內容之補充,如本合約中部分條款與補充條款相衝突時,補充條款中之約定事項優先本合約適用,補充條款未約定者,適用本合約之相關約定。
- 乙方同意與甲方洽商、締結補充條款時,知悉甲方之未公開之營業資訊、營業秘密、機密資訊、活動規劃、商業決策、相關契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補充條款約定事項)等所有資訊及洽商與締結補充條款之過程,均屬應祕密之範疇,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揭露予任何第三人,或協助第三人取得前述資訊。
- 若乙方有違反本條約定之行為,應賠償甲方所付出的相對應成本或損失。
四、服務之中斷或暫停
- 於下列情形發生時,甲方有權中斷或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 系統及軟硬體設備進行例行性或必要性的維護。
- 甲方伺服器的電子通信服務發生狀況或進行維護,導致無法通訊。
- 發生突發性之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甲方系統無法進行。
- 其它不可歸責於甲方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
- 於前項a款之情形,甲方應提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
- 因乙方違反法令或本合約或因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而造成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暫停或中斷時,暫停或中斷期間之費用仍依正常標準計費。
- 對於甲方服務之中斷或暫停,可能造成乙方使用上的不便、資料遺失或其它經濟及時間上之損失,乙方平時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保障自身權益。
五、服務之合約變更與終止
- 甲方保留隨時修改本合約或相關規範、遊戲規則之權利,並在未來如有任何修改時,甲方將於各遊戲首頁公告之,或以電子報、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乙方。如果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內容,乙方須立即停止使用甲方之各項服務。如果乙方繼續使用甲方之各項服務,則視為乙方已同意並接受本合約或相關規範、遊戲規則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 若乙方逾一年期間未登入使用本遊戲服務,甲方得依乙方所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登入,如乙方仍未登入使用,則甲方得終止本契約。
- 乙方若有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將視為違反本合約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契約:
-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甲方遊戲網站或本服務程式之惡意攻擊或破壞者。
- 乙方有違反現行法律之行為,或經司法機關查獲任何不法之行為,其它違背法律、命令之行為。
- 偽造甲方或類似甲方之名義進行本遊戲,以誤導其他乙方或第三人時。
- 以冒名、詐騙或其它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遊戲內商品。
- 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本服務之程式異常或漏洞等其它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使用本服務者。
- 基於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暫停、終止或解除本合約外,得依各管理規範採下列方式予以處分:
- 暫停遊戲權限(即乙方的帳號將無法進行遊戲)。
- 刪除帳號。
- 扣除或調降遊戲內一定幅度的總遊戲戰績或虛擬物品,並取回不當得利。
- 倘若甲方採取本條之處分措施,係甲方對於事實認定錯誤或無法舉證時,應賠償乙方之損害。
- 因甲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契約者,應於停止或終止前公告於遊戲網頁或登錄頁面。
六、智慧財產權
- 甲方提供之會員服務或遊戲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一切相關周邊產品,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它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它權利,均為甲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甲方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乙方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 乙方不得採用任何方法對其提供經營(或主機)服務、中間媒介服務,或對其進行攔截、模擬或重定向。這些被禁止的方法包括但不僅限於架設私人伺服器、逆向工程、修改本遊戲,或添加新的組件,或使用某種工具程式來提供遊戲經營(或主機)服務。
七、電磁紀錄與帳密使用之情況
- 本遊戲服務之所有電磁紀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操作遊戲所留存之電磁紀錄)均屬甲方所有,甲方應維持乙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乙方對於電磁紀錄享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乙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由甲方進行查證,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後,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更換帳號或密碼予乙方,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遊戲管理規則。
- 乙方應提供正確個人資料申辦會員帳號,並不定期接受甲方查證,如有不實得暫停其使用權限及請更換新帳號密碼。並以正確的資料參與各項活動,資料不實者將取消資格,不得事後更正。
- 乙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甲方或第三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責任
- 甲方應依本契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甲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 乙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遊戲內商品或虛擬物品等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甲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九、遊戲相關管理規則訂定原則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甲方得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相關管理規則,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告之遊戲相關管理規則、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之規定與慣例,並對其透過本服務傳輸之一切內容負法律責任。
十、遊戲管理規章及公告
- 為確保遊戲進行之秩序,甲方得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章或遊戲規則,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章或遊戲規則。
- 遊戲管理規章、公告、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皆視為本合約之一部份,與本合約具有相同效力。
- 遊戲管理規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 牴觸本合約之規定。
- 剝奪或限制乙方之合約上權利。但甲方係依第五條第3項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十一、送達
- 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登錄之聯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 前項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變更,乙方應即通知甲方,並同意改依變更後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 甲方依乙方提供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通知發出後,經通常之傳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
- 如乙方疏於聯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變更或因其它事由致通知無法到達或拒收時,以甲方通知發出時,推定已合法送達。
- 因乙方故意或過失致甲方無法為送達者,甲方對乙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十二、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合約所定之任何乙方條款之全部或一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它條款之效力。
十三、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及乙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甲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合約所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